劳务合同
有关劳务合同范文锦集五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务合同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劳务合同 篇1用人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年龄:_____
籍贯: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驾驶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作为平等的民事主体,经协商一致,确立劳务合作关系,自愿就具体劳务内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一)双方是建立在地位平等,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就劳务事项达成的劳务协议,双方仅仅是劳务合作关系,非雇佣关系。本劳务合同期限为_____(大写)年,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其中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为见习期/试用期,试用期为_______个月,可视乙方适应工作能力酌情增减。
(二)合作期届满,双方不再具有任何法律关系,但乙方享有优先继续合作的权利。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负责牌号为_________________的汽车驾驶工作。
(二)乙方应爱惜公司的车辆,注意车辆的平时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周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护机件的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三)乙方应每天清理所驾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四)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车灯、刹车系统、轮胎及其它部件的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维修。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
(五)乙方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能自行检修的,应立即报告总经理,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
(六)乙方对所驾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三、工作时间
因工作性质特殊,乙方需机动作业。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_元。
(二)工资发放时间为次月_________日,遇节假日顺延或提前。
(三)工资支付方式为下列第_______种形式
(1)现金支付
(2)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费用给乙方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二)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三)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该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在合同期内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病检查。
(四)乙方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六、劳动纪律及奖惩
(一)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二)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三)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四)乙方在晚间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严禁酒后驾车。
(五)乙方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超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
(六)乙方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具体如下:
1.如属用车人执意所为,则由司机和用车人共同负担。
2.因乙方违章导致的赔偿费用超过保险公司理赔金额的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因违章造成的其它后果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在公司随时等候出车,不得擅自外出;出车回来,应立即向甲方报到。
(八)乙方必须保持电话畅通,随时与甲方保持联络。
(九)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适当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十)乙方未经甲方领导批准,不得将所驾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十一)乙方假如患病、因事不能提供服务,必须提前向甲方请假,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损失。休假期间未能向甲方提供服务的,甲方免于支付相应天数的服务费。
(十二)乙方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
(十三)乙方全年安全无事故的,甲方可奖励乙方_________元。
七、保密协议
(一)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未公开的财务数据资料;甲方的所有客户信息;
2.甲方未公开进行中或计划谈判的投资项目信息及资料;
3.甲方相关科研项目信息;甲方技术配方、技术秘密的信息及资料; ……此处隐藏6420个字……仲裁和诉讼,将获得在合同期内被用人单位违法辞退一样的待遇。而且,其举证很简单,只要证明为用人单位在工作,受其管理就可以,(比如,工资单,有个案例
中一妇女生育时候公司盖章的产假证明单也起了证明作用)。所以用人单位如果误认为没有劳动合同就不会受劳动法的`约束是不对的,劳动法,毕竟是偏向劳动者的利益的一部法。不签订劳动合同会使公司丧失本来可以拥有的权利。
相反的是,公司如果能合理的签订劳动合同,则可以利用合同保护自己的利益,在后面将具体谈到。劳动法这部维护劳动者利益的法,在无合同的情况下,对劳动者的保护是很充分的,而对用人单位,则是很不利的,所以,在招用劳动者的时候,要及时签订合同。
(1)、合同可以约定适用期,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辞退,但是,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即使双方约定了试用期也没法律效力,双方从建立劳动关系的第一天起就视为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如要立即辞退,就要支付30天的代通知金。
(2)、合同可以约定劳动期限。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决定签约多长时间,时间到,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不会产生关于合同的纠纷。如果没有合同,双方就是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就一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甚至代通知金。
(3)、合同还可以在双方发生争议的时候,作为处理劳动争议的直接证据和依据。
二、如何签订劳动合同?
首先,对合同的版本,我们建议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标准版本。用人单位有自己的版本也可以。但标准版本在内容上很全面,而且,不需要再浪费用人单位的人力去拟定,比较简便。而且,劳动者也比较容易接受,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规章制度来补充合同中没有的条款。 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在30天内签订劳动合同。 下面具体谈谈对合同各条款有什么法律规定,该怎样签订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1、劳动合同期限:可以约定一个固定的时间,也可以根据需要签订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约定具体时间,但一定要约定合同终止的条件,否则,用人单位要终止劳动合同的时候,会很被动。但是否可以随意约定呢?保丽:生产受市场的影响,会出现很明显的淡季旺季之分,那么是否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当企业生产受市场影响而需要大量降低生产量的时候,双方劳动合同终止?
不可以。法律规定,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需要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提前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但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约定合同终止的条件,有些限制:不能将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但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作为约定的条件。这种规避法定义务的约定不被认可。
2、试用期:最长6个月。合同期限1-2年的,不超过60日,0.5-1年的30日,6月以下15日。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没发生变化的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试用期内要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并且试用期包含在合同的期限内。试用期里,用人单位如果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当然,劳动者也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所以,试用期是法律赋予双方选择的时间。
再实际操作中,通常有下列几种问题所在:1、有些用人单位为降低用人成本,在试用期内通常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等通过了试用期再缴纳。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通常也不会为这个问题而提出异议。2、有些用人单位再试用期内不签订劳动合同,等通过试用期的检验,合格的才签订劳动合同录用。3、有的用人单位单独就试用期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规定:试用期内劳动者也同样享有各种社会保险,它是国家为了为员工的生活、医疗保障而实行的强制性保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即使双方合同约定试用期可以不缴纳,违法的约定无效。
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存在很大的不利。法律规定,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这里用可以的意思,是说双方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而不是说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之外约定试用期。所以,试用期是根据劳动合同而来的。如果根本就没有劳动合同,双方就开始所谓的试用期,法律是不承认的,但是,双方的雇佣关系却不可否认,因此没有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将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处理。
而单独就试用期签订的劳动合同,则试用期长短对劳动合同长短的一些限制性的规定,将根本无法实施。因此没有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将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处理。
试用期原本就是可以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可是由于这些不当的做法单位很可能不得不遵守正常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造成损失。正常解除劳动合同需赔偿的项
劳务合同 篇5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增强,在对外提供劳务服务时,提供者多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用工合同。然而,在签订合同时多数人都将注意力集中在薪酬、用工时限、用工条件等方面,对于税收往往忽略了。其实在签订劳务用工合同时,适当考虑一下税收因素,可以节省税款支出,得到实惠。
报酬与费用分开
目前,多数劳务合同在约定劳务报酬时,多采用“甲方支付全部劳务报酬,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这样的字眼。对此提供劳务者多将其当作是一种约定俗成,殊不知这种约定却会使提供劳务者多负担税款。
例如,王先生应一家企业的邀请给部分管理人员培训,双方约定劳务报酬1万元,由王先生自己支付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在此种情况下王先生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0000×(1-20%)×20%=1600(元)。在此期间王先生共计支付交通等费用1400元,王先生实际获得收入7000元(10000-1600-1400)。
假如王先生与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时约定,劳务报酬8600元,由用工单位提供交通、住宿、就餐等。在此种情况下王先生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8600×(1-20%)×20%=1376(元)。王先生实际获得收入7224元(8600-1376),比前一种方式多获得224元。对于用工单位来讲,提供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有时就是举手之劳,不会增加太多费用,说不定还会比一次支付1万元劳务报酬节省。
劳务报酬与薪金合理转换
在提供劳务时有时因用工单位的用工时间长,劳务提供者在很长一段时期内都会提供劳务。
对于此种劳务方式,劳务提供者可与用工单位协商,将劳务合同更改为招聘合同,将个人所得税的税率降低从而减少税款支出。
例如,李先生在一家企业长期从事技术顾问。李先生与企业约定的报酬为每年3万元,按月领取。假如李先生与企业签订劳务合同,将报酬性质定性为劳务报酬,那么李先生每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30000÷12-800)×20%=340(元)。假如李先生与企业签订招聘合同,将报酬性质定性为薪金所得,那么李先生每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30000÷12-20xx)×5%=25(元)。通过比较发现,李先生在签订合同时选择招聘合同与劳务合同二者每月相差个人所得税315元。
在此需要注意的是,因薪金与劳务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设置不同,在计税数额较小时选择薪金个人所得税负较轻,在计税数额较大时选择劳务所得的税负较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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